| 說明: |
| 一、 |
申請對象:國、高中品學兼優之清寒學生,國一、高一新生須回原就讀學校申請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需有分數)。 又,附件另有急難濟助申請,若有需求可協助轉介(無須成績證明),彙整後與獎助學金一起寄出。 申請表件請於9/18(四)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
| 二、 | 申請日期:114年9月1至114年9月25日止。 |
| 三、 | 申請辦法及資格請參閱附件。 |
張貼日期: 2025-08-26 11:36:08 點閱: 157 (另開新視窗)
| 說明: |
| 一、 |
申請對象:國、高中品學兼優之清寒學生,國一、高一新生須回原就讀學校申請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需有分數)。 又,附件另有急難濟助申請,若有需求可協助轉介(無須成績證明),彙整後與獎助學金一起寄出。 申請表件請於9/18(四)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
| 二、 | 申請日期:114年9月1至114年9月25日止。 |
| 三、 | 申請辦法及資格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