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更新】
高一國文、高一化學節數、高一上歷史時間有調整,
請修課同學注意。
請高中部同學注意:
附件為「114學年度重補修課表」,
請同學自行下載查閱,並留意各科上課日期與時間。
即日起至 7月31日止,請至教務處實研組繳交重補修費用。
重補修總費用可至以下連結查詢:
前往相關連結網站
注意事項
- 修習英文重補修課程的同學,請自行攜帶耳機,有線或無線皆可。
- 修習其他科目的同學,請攜帶課本及文具用品。
- 上課當日請穿著校服,並準時到課。
畢業條件
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取得畢業證書:
- 總及格學分
高中三年應修總學分約為180至182學分,其中至少須有150學分成績及格。 - 必修學分門檻
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課程合計至少須取得102學分,且成績及格。 - 選修學分門檻
多元選修、加深加廣選修等課程,合計至少須取得40學分,且成績及格。 - 德行評量門檻
修業期間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達三大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