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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10月10日前依限提出申請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5-08-26 11:44:33 點閱: 163 (1544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申請對象:國中、高中部因家庭遭受重大天然災害(需有鄉鎮市公所開立之受災家庭證明)導致就學困難學生。

有意申請學生請將申請表件於10/3(五)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二、 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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