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8-18 14:10:12 點閱:29
| 說明: |
| 一、 | 申請對象:國、高中部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中經濟需要幫助者。智育成績須達70分以上,且不得有處分紀錄。(歡迎主動申請,由該會審核,如獲錄取將於假日有公開頒獎儀式,需自行前往。) |
| 二、 |
申請日期:115年9月1至115年9月25日止。 (請填寫申請表及推薦函後,連同清寒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於115年9月18日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
| 三、 | 申請辦法及資格請參閱附件,後半為急難救助表件,請留意抬頭以免誤用。 |
| 四、 | 該會聯絡人:楊惠琪 電話:04-7363048分機21 傳真:04-7366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