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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獎學金辦法」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5-10-31 12:07:33 點閱: 199 (1581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國、高中部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且家境清寒(清寒認定請參照附加檔案),學業平均達60分以上。

每年級可申請一名,若有意申請請導師告知註冊組,並於11/21(五)前繳交申請表等相關資料,成績及操行證明由教務處統一處理。

二、 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三、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李承彥,電話:02-85022135分機2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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