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國、高中部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且家境清寒(清寒認定請參照附加檔案),學業平均達60分以上。 每年級可申請一名,若有意申請請導師告知註冊組,並於11/21(五)前繳交申請表等相關資料,成績及操行證明由教務處統一處理。 |
| 二、 | 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
| 三、 |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李承彥,電話:02-85022135分機22904。 |
張貼日期: 2025-10-31 12:07:33 點閱: 199 (1581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說明: |
| 一、 |
國、高中部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且家境清寒(清寒認定請參照附加檔案),學業平均達60分以上。 每年級可申請一名,若有意申請請導師告知註冊組,並於11/21(五)前繳交申請表等相關資料,成績及操行證明由教務處統一處理。 |
| 二、 | 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
| 三、 |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李承彥,電話:02-85022135分機22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