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5-10-31 12:07:33 點閱:13
國、高中部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且家境清寒(清寒認定請參照附加檔案),學業平均達60分以上。
每年級可申請一名,若有意申請請導師告知註冊組,並於11/21(五)前繳交申請表等相關資料,成績及操行證明由教務處統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