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及前導學校「社會情緒學習(SEL)實踐與分享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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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研習 / 張貼者
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0-21 1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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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401652號函修正之「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辦理。 |
| (二)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48425B號令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辦理。 |
| (一) |
研習時間: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9:30至16:50(9:10至9:30為報到時間)。 |
| (二) |
研習地點:教師空間(Tspace)(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9樓-1)。 |
| (一) |
114學年度受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導學校)補助學校對於社會情緒學習有興趣之行政人員或教師,每校至多2名,總計30名。 |
| (二) |
若報名人數超過限額30名,將優先錄取偏鄉策略聯盟及本學年度諮詢輔導之學校。 |
| (一) |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Xdwb1f6GRnNZYoZ2A(建議以Chrome系統複製貼上網址開啟)。 |
| 1、 |
國立蘭陽女中吳小姐: lyt253@lygsh.ilc.edu.tw / 03-9333819#247。 |
| 2、 |
本校高中優質化計畫許小姐:csa322@gapps.ntnu.edu.tw/02-33435003。 |
| (三)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5:00止。 |
| (四) |
錄取通知:114年11月7日(星期五)公告於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計畫網站最新消 息專區(https://saprogram.tw/)並Email通知報名人員。若未收到錄取通 知信,即代表未錄取。 |
| 五、 |
檢附實施計畫乙份,請予以參加人員公(差)假並惠予課務(排代),往返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規定報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