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24 14:55:47 點閱:30
說明:
1. 申請(推薦)對象: 國/高中部清寒優秀學生。
(1) 清寒要件: 需有政府核發之清寒證明或具有家庭陷入困境事實,得由導師證明。
(2) 成績要件: 國中80分以上;高中75分以上。
(3) 以未獲得或申請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請導師向教務處推薦人選,確認符合資格
才會請學生來領表填寫。
2. 申請(推薦)名額: 國中部3名/高中部3名。
3. 申請表須加蓋學生私章,請勿用連續章等不具簽名同等效力的章替代。
4. 校內推薦至114.10.02截止,若有餘額由特殊身分學生遴選符合資格學生申請。
5. 附上財團法人雄和教育基金會來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