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推薦對象: 國、高中部清寒優秀學生,除清寒事實外,國中部須平均達80分,高中部須平均達75分以上且有優秀事蹟值得嘉許。
二、推薦名額: 國、高中部各三名,以無申請/獲得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三、有意爭取推薦請向導師說明,導師向教務處提交人選,教務處再請學生來領表填寫。
四、申請文件: 申請表、導師推薦函、清寒證明、郵局存摺影本。
五、成績未達標但有需要獎助學金,亦請導師告知教務處,可幫忙留意其他獎助學金之申請。
六、來函如附加檔案供參,申請文件由教務處發放。
張貼日期: 2026-09-09 11:25:59 點閱: 14 (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申請推薦對象: 國、高中部清寒優秀學生,除清寒事實外,國中部須平均達80分,高中部須平均達75分以上且有優秀事蹟值得嘉許。
二、推薦名額: 國、高中部各三名,以無申請/獲得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三、有意爭取推薦請向導師說明,導師向教務處提交人選,教務處再請學生來領表填寫。
四、申請文件: 申請表、導師推薦函、清寒證明、郵局存摺影本。
五、成績未達標但有需要獎助學金,亦請導師告知教務處,可幫忙留意其他獎助學金之申請。
六、來函如附加檔案供參,申請文件由教務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