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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鹿港天后宮辦理 [清寒獎助學金] 事宜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5-09-05 11:41:04 點閱: 158 (1550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1. 申請資格:設籍彰化縣六個月以上,高中部清寒學生,前一學年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無處分紀錄。

2. 需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學校開立證明。

3. 有意申請者,請於114.10.15(三)前將申請表、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或學校證明)、師長推薦書、

學生證、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高一新生請回畢業學校申請國三全學年成績證明書(需有分數而非僅有等第)。

4. 申請核准,鹿港天后宮會另函通知。

5. 相關申請書表請參閱附加檔案,若須電子檔請至鹿港天后宮官網--首頁>信眾服務>下載區--下載,

或洽教務處註冊組協助。

6. 申請前請先思量自身需求,有需要才申請,讓資源留給其他更需要的清寒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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