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04 15:38:10 點閱:38
一、機車申請檢附駕駛執照(微型電動二輪車檢附身份証)、行車執照、機車保險證,請自行影印黏貼於申請書繳交。
二、申請資格:
1.年滿18歲並取得機車駕駛執照。
2.微型電動二輪車申請需年滿14歲。
二、學校無償提供停車位,恕不負保管之責。若有遺失、損壞者,學校不負賠償責任。
三、騎車進出校門,改變行車方向一律打「方向燈」,以利交通指揮。進出校門速限為20公里,並注意行人安全,不得加速暴衝以免發生擦撞受傷。屢勸不聽者,將取消停車權利,並按校規處分。
四、學校無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充電裝置。
五、學生進出校園務必佩戴安全帽,違者一律禁止出校,以維護自身安全。
六、禁止在校園周邊聚集、喧嘩、吸菸、飆車或製造噪音(著便服亦同),違者必究。
七、為維護本校形象與校譽,學生於上、放學時,應自律並注意言行舉止。
八、違反交通法規或其他相關法令,除校規處分外,須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並通知家長到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