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25 10:34:54 點閱:1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2723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本學期僅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請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學生(學生本人需有原住民身分註記),若收到
學校發給申請書表,請於9月15日(一)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 國一或高一新生由畢業學校送件,請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出申請,如有競賽成績於114年4月15日到115年3月
14日,請預先準備獎狀影本。
三、本獎學金需經校內初審後,再由學校統一送出申請。
四、錄取名單將另函公告,申請本獎學金各項表件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還。
五、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