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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7月8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5763號函及臺灣客語語音資料庫應用程式介面管理要點辦理。 二、為促進客語語音數位發展與廣泛應用,以及語音資料庫之開發應用,規範客家委員會(以下稱客委會)提供之臺灣客語語音資料庫應用程式介面服務,以及使用安全、穩定及符合該會政策,特訂定本要點。 |
轉知「客家委員會臺灣客語語音資料庫應用程式介面管理要點」業經客家委員會於114年7月8日以客會語字第11467005762號令訂定發布
張貼日期: 2025-07-25 13:01:08 點閱: 177 (1528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