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5-19 14:07:20 點閱: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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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部份內容如下:
參、招生對象及名額
一、報名資格及條件
凡具備下列資格之本校高一學生,均得報名參加:
(一)114 學年度入學之高一新生,具從事數理研究及應用之興趣或具數理學
習之性向潛能,且教育會考成績數學、自然等級皆為 B 以上。
(二)高一新生須取得本校入學資格,始可報名。
二、招生名額:30 名(男女兼收),未達錄取標準者,經本小組審議,不予錄
取。
陸、評選標準
第一階段:本校高一新生依其意願填具報名表後,如有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免
試進入數理實驗班。
(一) 國中教育會考(國、英、數、自)入學成績依照彰化縣免試入學比序項目
積分達 24 分以上。
(二) 如果達前述標準報名人數超過 30 名,則依序依會考總成績、數學、自然
擇優錄取,同分參酌順序依數學、自然之三等級加標示比序。
(三) 如遇申請進入該班且符合免試資格的學生額滿時,則該班不再辦理甄
選。
第二階段:本校高一新生依其意願填具報名表後,如第一階段申請學生未額滿
時,辦理甄選考試。
(一) 初試:數學科40% + 自然科(理化、生物、地科)40% + 數理競賽表現
10%(詳見附錄二)+國中教育會考數學、自然等級加標示換算成績10%,擇優
錄取進入複試。
(二) 第二階段國中教育會考數學、自然等級加標示級分換算標準:A++=5 分,
A+=4 分,A=3 分,B++=2 分。
(三) 口試:以口試面談方式進行,包含邏輯推理、數理素養、人格性向及科
學應用與研究理念。
(四) 錄取標準:總分計算採計初試50%+複試50%,依甄選總分擇優錄取至數
理實驗班人數30 名為限。總分同分時,錄取參酌順序為1、口試;2、數
學;3、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