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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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6-09-07 13: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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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
| 二、 |
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整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本案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生每學期1,500元整、國中生每學期2,000元整。 |
| 三、 |
旨揭助學金申請日期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請依本文附件內容辦理。已收到教務處發放之申請表的同學,請於9/14(一)前繳交,以便後續申請作業進行。此外,具有低收入戶身分的原住民學生,優先申請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不能申請學產才能申請本助學金。 |
| (二) |
檢附父母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同性配偶或父母再婚的配偶),並於簽名欄簽名。 |
| (三) |
特殊狀況申請表(若學生父母親雙方皆不是學生的主要照顧者,才須繳交此表,此表由學生的班級導師填寫後相關單位核章)。 |
| (四) |
全校申請人名冊1份:於上述作業網站印出(網站-申請文件管理-列印鍵下拉)。 |
| (五) |
學生簽單:一人一張,於上述作業網站印出(列印前,需完成學生申請資料輸入系統,再由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學生印領清冊簽單印出,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 |
| 四、 |
本案詳細資訊(含申請說明、系統操作影片)請參閱「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平臺」(網址:https://cip.ntcu.edu.tw/h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