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9-04 09:14:50 點閱:7
說明:
1. 申請對象: 高中部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或無固定收入致無力負擔學雜費之在校優秀學生,共四名。
2. 申請文件: 申請表、清寒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填具學校證明書)、114-2成績單。
3. 審核通過有假日校外頒獎,需自行前往領獎;若無法舉行頒獎,則撥款到學校,由學校公開頒獎。
4. 附加檔案內有申請表及學校證明書,可自行下載列印或洽教務處註冊組索取。有意申請同學請於9/16(三)前,
將申請資料繳交到教務處彙整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