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6-04-09 13:46:45 點閱:12
說明:
1. 申請對象:設籍 福興鄉 六個月以上之清寒學生(低收/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身障人士子女)。
2. 成績標準: 高中部:總平均75分以上,國中部:總平均75分以上且全部及格。
操行成績不得有處分紀錄。
3.有意申請者請參閱附加檔案,申請表若需要可洽教務處協助列印,並於4/15(三)前將申請資料送交教務處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