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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請領說明,並補充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5-12-17 08:52:50 點閱: 202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11月27日府人考字第1140473376號函辦理。

二、查國旅卡休假補助費及國內出差旅費交通費之請領,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5月19日總處培字第1030032201號書函規定,公務人員如有於因公奉派出差之前後1日休假者,其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由當事人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且為避免有重複請領交通費之情事,當事人於提報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及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均應本誠信原則審慎確認覈實請領。

三、現行國旅卡檢核系統尚無法區分並排除公務人員出差以國旅卡刷卡墊付之交通及住宿等差旅費,為避免公務人員因不熟悉規定而有重複請領情事;公務人員於確認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對於不符合規定之刷卡消費,亦應主動刪減,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

四、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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