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5(2026)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徵件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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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動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2-03 13: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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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4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905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學生 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教育部國教署 115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
| (一) |
教育訓練時間:115年7月5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 10日(星期五)。 |
| (二) |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5年7月11日(星期六)至7月24日 (星期五)。 |
| (一) |
請各校依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提報相關申請資料。 |
| (二) |
計畫書及經費彙整表核章後表件,請依限於114年12月29 日(星期一)前,備妥所有資料1式3份,並依序裝訂成冊 ,免備文逕寄(送)達本縣國際教育暨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魏郁樺老師彙整,俾憑辦 理審查事宜,電子檔請同時寄至yuhua9191@chc.edu.tw信 箱,逾期或資料不足者將不予審查。 |
| (三) |
請下載本文附件檔案填寫,請勿使用舊檔修改,檔案名稱 亦請依本文附件檔案更改學校名稱。 |
| 四、 |
學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 活動,教育部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 |
| 五、 |
本案每校申請金額上限以新臺幣25萬元為原則。 |
| 六、 |
檢附115(2026)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補 助說明、申請書及經費彙整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