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0-07 15:22:25 點閱:20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9月30日府人考字第1140390473號函辦理。
二、本次樺加沙颱風來襲,為東部地區帶來豪大雨,造成花蓮、臺東等地重大災損,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諒達)以,考量受災區(包含其他重大災損地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所定情事,請各機關(構)、學校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三、檢附彰化縣政府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