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因應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造成花東地區重大災情需返鄉協助災後重建,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5-10-07 15:22:25 點閱: 206 (1568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930日府人考字第1140390473號函辦理。

二、本次樺加沙颱風來襲,為東部地區帶來豪大雨,造成花蓮、臺東等地重大災損,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諒達)以,考量受災區(包含其他重大災損地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所定情事,請各機關(構)、學校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三、檢附彰化縣政府函1份。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