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18 13:34:57 點閱:12
說明:
一、114學年度獎學金自114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14年9月22日前將申請文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申請相關說明及表件,請至獎學金公告資訊網(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表格下載」檢閱及下載,
亦可參閱附加檔案。
二、符合114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至前揭網站下載及填妥申請表件(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
之獎助學金項目者,請填寫其專用表件),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應屆畢業生或轉學生,請向畢業或轉
出學校提出。
三、本校可申請「未指定學校」項目,並依照標準「擇取前三名」,以免超額選送遭取消該項獎學金之申請資格。
四、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奬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
得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