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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5-05-27 15:09:41 點閱: 400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5月23日府人力字第1140197446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秘書長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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