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5-08 19:41:44 點閱:29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847號函辦理。 |
二、 |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職教師掌握生命教育核心素養內涵,並具備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知能,教育部特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旨揭學分班。 |
三、 | 本學分班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1班,皆含初階課程3學分及進階課程2學分,學費全免,於114年6至8月上課,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
四、 | 請貴校惠予轉知所屬教師,以精進教師專業知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