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先詳閱申請須知,附加檔案可下載填寫,
連同表列檢附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申請條件:
1.需要關懷之清寒同學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獎助學金金額預計國中5000元/人,高中10000元/人)
2.學業60分以上、操行不得有記過之處分或負面評語。
3.附上申請表、申請說明書以及弱勢學生紀錄表供參(
4.審核由基金會家庭訪視後決定,申請≠獲獎。
5.高中部學生上期曾獲獎同學申請必須有"志工時數6小時",
請下載列印學習服務紀錄表回去填寫心得,
6.請導師協助轉達貴班有申請需求之學生,並協助填寫導師推薦函(或弱勢學生紀錄表)
(若有WORD檔務必繳交以供基金會資料建檔,但具體說明家庭困境可以提高審核通過機會,且可充作在學證明,
7. 申請通過者須於假日到校外參加頒獎典禮, 高中部同學需於頒獎典禮從事志工服務並寫服務心得,無法配合者請勿提出申請。
8. 相關表件請參閱附加檔案,自行下載列印,亦可洽教務處索取。
9. 請學生盡量利用寒假期間完成準備,開學後繳交。